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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31084104016/2021-10005 |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22日 |
名 称: 关于印发《编制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宁政办发〔2021〕11号 | 主 题 词: |
关于印发《编制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编制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 计划工作方案
为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提高政府对土地的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发挥土地出让计划对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保障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特编制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2021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在保护耕地、保障发展的前提下,坚持土地供应服务于经济发展和土地市场需求,以供应引导需求,努力盘活存量,严格控制增量,推动土地利用规范、节约、集约、高效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物流业,积极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二)优先安排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用地,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满足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等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三)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地力度,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增加中低价位和中小套型商品住房(90平方米以下)用地供应,年度计划期内确保不低于70%的住宅用地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建设。 三、阶段安排和时间要求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期为一年。编制计划年度为2021年,即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供应计划编制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提交材料阶段:2021年4月22日―2021年4月24日。 各部门要根据本辖区实际,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调查了解项目用地的需求和可操作性,科学合理进行项目用地的潜力分析。根据拟定的需求计划和确定的项目用地内容形成纸质(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上报材料,报送材料必须体现具体建设项目名称、土地规划用途、宗地现状、宗地详细位置、宗地面积、计划供地时间、项目进展情况、房地产开发项目宗地内房屋拆迁情况,同时需附具相关项目推进进程的审批材料复印件,在规定期限内报国有建设用地计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送地点:彩票365苹果版怎么下载不了_365bet博彩官网_bte365官网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308室) 联 系 人:吕鸿雁 联系电话: 7622797 电子邮箱: lyg7622797@163.com。 (二)分析预测阶段:2021年4月24日―2021年4月26日。 1.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进行对比分析,依据规划实施状况,初步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 2.自然资源局通过对依法办理农用地或未利用地转用和征收的建设用地、政府收购储备的土地、政府收回的土地、军用空余土地转让许可手续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当年拟供应土地等来源,进行潜力分析。 3.自然资源局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土地类型和实际情况,会同发改局、住建局、规划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对申报的国有建设用地需求进行审核,经综合平衡分析,预测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三)审核确定阶段:2021年4月26日―2021年4月28日。 自然资源局在调查、分析、预测用地需求的基础上,依据土地前期开发程度、土地权属状况、土地利用计划及转用征收审批手续办理情况、宗地规划手续办理情况,军用空余土地转让许可手续办理情况等,按各行业用地需求、土地用途和供应方式,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进行分解,综合确定2021年度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并拟定供应计划草案。 (四)报批公布阶段:2021年4月28日―2021年4月30日。 1.自然资源局将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征询各相关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报市自然资源局备案。 3.市政府在5月5日前,公布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同时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布。 四、任务分工 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市自然资源局会同住建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办共同编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对通过的拟计划用地项目及时按要求提供基础数据和指标,确保全市供应计划编制科学合理,顺利制定实施。主要工作职责: 1.各乡镇:具体负责辖区范围内规划资料的上报、计划申请表的填报。 2.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计划编制相关文件的起草、调查分析汇总、拟定计划草案、规划用途、用地面积、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制定和审核。 3.住建局:具体负责房地产用地项目、棚户区改造用地项目和保障性住房用地项目的计划编制。 4.发改局:具体负责计划供地的产业政策、重点投资等相关内容在计划编制中的有效落实及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提出用地意向。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呈报的用地需求计划必须是新建项目用地,在原宗地内翻、改、扩建的项目不在此用地计划编制范围内。 2.各部门呈报的用地需求计划原则应当经市政府议定通过、或已规划选址意见通过、或已办理项目可研批复、或已报经市政府同意办理完毕土地征收和农转用手续。 3.各部门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未列入2021年度供地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供地审批。但发现多报和滥报建设项目计划需求的,取消该部门计划用地指标。 4.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自然资源局会同住建局等六部门共同编制。在分析预测阶段,五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协调和信息沟通,力求准确、详实地提供计划期内全市的土地供应数量、结构、布局、规划等基础信息,确保供应计划草案按时上报。 六、组织保障 为确保供应计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成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领导小组。 组 长:林 鹏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蒋志刚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李彩云 市发改局局长 李政志 生态环境局局长 辛伟东 经济开发区主任 张福琦 市住建局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全市供应计划汇总编制拟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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