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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
时间:
2021/11/7
来源: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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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 省财政厅下达我市《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七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开发区建设)的通知》(黑财指债(经)[2021]95号),专项债券资金4000万元。按照《预算法》要求,我市需调整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并报请市人大审批。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本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如下: 市人大批复我市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总收入为66457万元,加上新增专项债券收入4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调整为70457万元。市人大批复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6457万元,加上新增专项债券支出4000万元调整为7045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具体功能科目调整情况为其他支出由47410万元调整为51410万元,调增4000万元,全部用于宁安经济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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